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秋节、国庆节安全提示

发布日期:2010-09-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位同学:
中秋节、国庆节假期即将来临,为了使同学们度过一个祥和愉快的节日,保障假期同学们的人身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将有关安全问题强调如下: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同学们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时时想安全、事事讲安全,提高个人安全意识,避免被盗、被抢、被骗、火灾、交通等事故的发生。
二、回家请尽量结伴而行,相互帮助照顾。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安全法》,外出时须乘坐由交通部门检查、许可的交通工具。严禁乘坐手续不完备、无照人员驾驶、超载运行的交通工具。
三、注意饮食安全。要注意假期间的饮食和饮水卫生,严防发生事物中毒事件。
四、要遵守学生宿舍的安全规定。留校同学要保持宿舍正常秩序,按时作息,不在宿舍自炊,不违章使用电器,不酗酒滋事,不留宿外人。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宿舍门、阳台门窗等),切断电源;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宿舍内不要存放现金;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假期期间,请不要单独旅游,不要前往未开发地探险;需要随旅行社出游的,务必找大型、正规的旅行社;旅游期间,务必遵守景区相关管理规定,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六、外出时自觉维护学校和学生形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不做任何不利于安全稳定的事情。
最后祝同学们“中秋、国庆”佳节快乐!
 
学 工 处
二○一年九月二十日

上一条: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证补办程序说明

下一条:关于开展我校“感念师恩 尊师重教”主题教育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