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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证补办程序说明

发布日期:2010-09-26    作者:     来源:     点击:
    学生证是证明学生身份最重要的证件,只限学生本人使用,必须妥善保管,不得转借或赠送他人,不得损坏、涂改,如有违反将作严肃处理。
      学生证如遗失,请按下列程序补办:
1.学生先在所在系部开具《学生证遗失证明》,然后自行到报社办理登报挂失手续。
2.学生办理完挂失手续后,请回所在系部领取《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证补办申请表》或直接到学校主页学生工作处频道的“规章制度”板块内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并贴好照片。
3.学生将填写好的《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证补办申请表》(要求粘贴挂失启示复印件或办理挂失手续的发票复印件在背页)、一寸彩色照片1张(照片后注明班别、姓名)、补办学生证所需费用(学生证工本费5元/个,补办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参照铁路局收费标准收取)一并送交所在系部。
4.各系须审核学生证补办申请表并盖章,汇总所有相关材料,由专人送交学生工作处统一办理。
5.学生工作处审核申请补办学生证的相关材料后,为符合补办要求的学生办理补办学生证手续。
6.学生工作处补办学生证的时间统一为每周一下午,请各系指派专人于一周后到学生工作处领取补办的学生证,其他时间不予办理。联系电话:0771-2568119。
7.补办学生证需学生本人办理,不允许他人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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