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2010年度“特蕾新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28    作者:     来源:     点击:

桂幼师学工〔2011〕1号
 
关于评选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9-2010年度“特蕾新奖学金”的通知
 
各系、部:
深圳特蕾新国际幼教集团是1996年成立的一家集早期教育、幼儿教育、师资培训、教育科研、教育信息咨询、幼儿产品以及成人教育培训、幼儿艺术培训为一体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的教育集团。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学习、勇于创新勤于实践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和健康素质的全面、协调发展,深圳特蕾新国际幼教集团特在我校设立“特蕾新奖学金”,表彰优秀在校全日制大专生。为确保2009-2010年度“特蕾新奖学金”评选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前教育、英语教育(学前教育方向)、体育教育(学前教育方向)专业的一、二年级全日制专科学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全校奖励名额为25人,奖励标准为400元/人。其中,教育系16人、语言文学系7人、艺术系2人。
    三、获奖条件
(一)热爱教育,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每学期学生操行分成绩在85分以上。
(二)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平均分不低于80分,单科不低于70分,无重修补考记录。有突出贡献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或适当降低学习成绩要求。
(四)2009-2010年度已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和校级各类奖、助学金的同学除外。
(五)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3月31日前,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上交到各系部。
(二)4月4日前,各系部初审提出推荐人选,并将推荐人选的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A4纸)汇总报送学校奖学金管理办公室(学生工作处)。
(三)4月上旬,学校奖学金管理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人所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证、评选,拟定奖励人选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并向全校公示7天后,发布评审结果公告。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一一年三月二十四

 

上一条: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推荐2011年全区高校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公示

下一条:关于评选我校2011年优秀大学毕业生和自治区优秀大学毕业生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