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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文明宿舍评分细则

发布日期:2014-03-0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安全文明
(1)因违反宿舍管理规定给予口头警告、通报批评处分,每人/次扣5分;
(2)私自调换房间、门锁,每人/次扣5分;
(3)在宿舍楼内或寝室内抽烟、使用明火、热得快,每人/次扣8分,在寝室内发现烟头,如责任不明,寝室里每人/次扣2分;
(4)在寝室内喝酒或在宿舍区外喝酒后回宿舍呕吐的,每人/次扣5分;在宿舍内发现酒瓶,每人/次扣2分;
(5)在宿舍内喧哗、打闹或在宿舍区内追逐嬉闹,每人/次扣2分;
(6)向走廊、阳台、窗外泼水、抛扔杂物,每人/次扣5分;
(7)未经允许带客进入宿舍,每人/次扣5分;
(8)翻越围墙、大门、窗户进出,每人/次扣5分;
(9)破坏宿舍区公物、设施,除加倍赔偿外,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2-10分;(10)不配合宿管员检查、管理、除责令纠正外,每人/次扣10分。
二、宿舍卫生
(1)地面干净,无碎、痰迹、瓜皮果核;乱扔的每次扣5分;
(2)墙壁、门板无脚印、蜘蛛网,发现有每次扣2分;
(3)墙壁、门板无污损、乱画、乱贴现象,违者每次扣2分;
(4)宿舍卫生及时打扫,垃圾倒在指定位置,不及时或没倒在指定位置,每次扣5分;
(5)宿舍内无脏衣、脏鞋袜胡乱堆放,发现指出后不改,每次扣4分;
(6)宿舍内清洁卫生,无异味、怪味,存在异味视程度扣4-8分;
(7)卫生间轮值按时,按要求打扫,未按时打扫每次扣4分;
三、内务整理
(1)宿舍应每天安排卫生值日人员,没有张贴值日表的扣2分;
(2)衣服、被子干净、整洁,摆放适当;起床后被子未叠,鞋袜乱放的扣3分,(被子叠方块形,朝正门放一头,枕头放另一头)。
(3)房间、床架周围乱挂衣物的扣2分;
(4)室内水桶、毛巾、牙刷、口盅、脸盆等日常用品摆放不整齐扣5分;
(5)鞋子放在床下,鞋跟朝外摆放不成一条直线上扣5分;
(6)未按要求张贴宿舍管理有关规定的扣3分。因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的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6-15分,并取消参加“文明宿舍”等活动的评选资格;无故不参加住宿生的有关会议扣5分;
四、附加分
(1)宿舍布置整洁美观,格调高雅,寝室人员每人酌情加1-3分,寝室长加5分;
(2)积极举报外来不轨人员或违规学生,每人次加3分;
(3)积极参加晚自习与宿舍管理,工作突出受到表彰的,加2分;
(4)其他好人好事、志愿者活动需要加分的由各系部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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