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23〕1号)文件精神,经各学院、联合培养学校推荐、公示,学工部(处)审核,拟推选学前教育学院覃威等42名学生为2023届全区优秀毕业生。
现将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2日至3月6日,共5日。对上述同学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3年3月6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东盟校区:学术交流中心2-5,青秀校区:齐贤楼102,平果校区:思贤楼B106)。公示期后提出异议,视为无效。
联系人:黄倩春,联系电话:18593276804 。
附件:2023届全区普通高等教育优秀毕业生名单
学生工作部(处)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