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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寒假留校申请及信息统计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1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部:
根据学校《关于2011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精神,2010-2011学年寒假学生放假时间最晚从2011年1月21日开始,至2月24日结束。为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确保假期滞留学校学生的安全,维护好校园秩序,使留校学生能过上祥和、温馨的假期,现就寒假留校学生管理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校鼓励学生放假后及时回家过春节。
2.确因实习、实践、培训等特殊原因需延迟回家或不回家的,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各系部要做好信息登记工作。未提出申请的同学,学校将不予安排住宿。
3.各系部要指定联系人(包括辅导员和学生)做好留校学生的联系工作,随时掌握留校学生动态,做好留校学生活动安排。
4.为方便留校学生住宿和管理,留校学生寒假要服从学校统一安排,集中住宿。
请各系部认真做好留校学生统计工作,留意填表说明,并于2011年1月18日12:00前(平果校区在1月17日12:00前),将寒假留校学生统计表加盖系部公章后上送到学生工作部(处)邱国萍老师处。若有疑问,请致电2568119 2568104咨询。
 
 
学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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