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经各部门申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我校2025年共有20个用工部门设置224个固定岗位(具体岗位信息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用工单位根据学校勤工助学有关规定,做好学生招聘工作,贫困生优先原则录用学生。确定用工人选后,组织学生在学校智慧学工系统-资助管理-勤工助学模块完成上岗申请。
二、各用工单位应加强对用工学生的教育管理,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要掌握学生的劳动表现情况,按时做好相关记录,定期反馈学生用工情况。同时,在生活和工作上多给予关心和指导,充分发挥好勤工助学岗位的资助和育人功效。
三、学生勤工助学活动仅为辅助性劳动,不得用勤工助学的方式替代教职工的本职工作,工作安排应考虑学生实际工作能力。学生社团、专业实践等的正常活动和训练应与勤工助学相区别,不纳入勤工助学范畴。
四、根据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规定,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工作总量控制在40小时内。每名学生仅可参加一个固定岗位工作。
附件:
1. 广西幼师2025年度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负责人核定表
2. 勤工助学操作指南-用工单位端
3. 勤工助学操作指南-学生端
学生工作部
2025年3月10日
一审一校:曾子原
二审二校:黄 铮
三审三校:谢晶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