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为切实提高我校学生资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全面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校内开展2013年新生特困助学金评审与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对象
申请学生必须为我校2013年入学新生(含五年制教学部11级新生),学习态度端正,生活俭朴,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校规校纪,且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一)在获得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后个人生活仍很困难,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费用者;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岗且无固定经济来源,以致无法维持正常学习、生活的学生;
(三)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中家庭贫困无力支付基本的学习、生活费用的学生;
(四)孤、残学生及烈士子女且无正常经济来源的学生;
(五)家庭有长期重病人或遭遇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导致经济非常困难,无法维持正常学习、生活的学生等;
二、助学金分配人数及金额
本次新生特困助学金按照系部在校生人数比例分配,具体数据参考下表。
系部 | 受助人数 | 金额 |
教育系 | 26 | 1000元/人 |
艺术系 | 17 |
语言文学系 | 12 |
公共基础部 | 3 |
五年制教学部 | 20 |
中专部 | 8 |
总计 | 86 |
三、工作要求
(一)各系部要按照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下达的限额指标内严格按照“个人申报—班级评议投票推荐—系部评审推荐—系部公示(3个工作日)”的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在符合评审条件情况下,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孤残学生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应予以优先考虑。
注:1、班级民主评议要求参加评议的学生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 / 3,不参加评议的学生视为放弃个人参与评议权利。
2、班级民主评议需经过学生民主投票,一人一票的形式开展。参评学生需获得现场评议半数以上的票数方可作为班级推荐名单报系部。
(二)12月18日(周三)下班前,各系部将拟推荐参评学生材料,即《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生特困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生特困助学金受助学生推荐表(一式1份)》交到南宁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胡合处。电子材料发到学生资助工作专用邮箱gxyzxszz88@126.com。 四、以上相关文件和表格请到我校学工处网站下载。由于本次助学金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系部按照通知认真做好评选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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