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学生资助管理

学生资助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资助管理 >> 正文

关于公布2017年校内暑期勤工助学用工审批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0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公布2017年校内暑期勤工助学
 
 
用工审批结果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
根据各部门勤工助学用工申请,我处按照经费预算及各部门工作内容进行核算,现将2017年校内暑期勤工助学用工审批结果和暑假勤工助学的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具体事项
(一)各部门严格按照批复工时数、经费有计划的用工,不能超出批复经费。详见《2017年广西幼专校内暑期勤工助学用工审批结果汇总表》(附件1)。
(二)6月21日-6月26日,各部门自行组织学生应聘。同意聘用的学生填写《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和《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劳务协议书》(附件3)。
(三)6月30日交以下材料:《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劳务协议书》(附件3)(一式三份)《2017年暑假南宁校区校内各部门勤工助学用工学生信息表》(附件4)(一式一份)交至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其中附件2附件3交纸质版,附件4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gxyzxszz88@126.com
(四)因用工留宿的学生必须按学校留宿程序办理住宿及退宿手续,住宿申请交至学工处宿管科李里老师
(五)9月10日前,用工部门将学生的酬劳发放表纸质版交至南宁校区学工处学生资助中心办公室,电子版请发至邮箱:gxyzxszz88@126.com报酬总额不得超过批复金额总数
二、用工部门管理要求
(一)各用工部门应本着“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保证学生有安全的工作环境,坚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加强暑期勤工助学学生的管理和安全教育。
(二)要关心爱护学生,在高温情况下更要及时掌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将助学与育人落到实处。
(三)各用工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假期勤工助学工作。
(四)组织上岗同学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意识。
(五)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并做好详细的出勤记录,内容包含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实时把握学生的去向。
(六)教育学生应遵守《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按照就寝时间作息。
相关附件可以在学工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幼专校内学生资助工作工作群共享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6月20日
 

上一条:我校学生在2017年全区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中喜获佳绩

下一条:我校举办“校园贷与大学生金融安全”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