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春季学期高校
国家助学金发放信息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系部:
学校将于近日发放2018年春季学期高校国家助学金,所发款项统一划进受助学生本人农业银行卡账户。现请组织相关学生做好相关信息的确认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发放标准
一等国家助学金:2000元/生;
二等国家助学金:1000元/生。
二、信息核对要求
1.请系部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首先填写附件1(含一等、二等国家助学金发放核对表)中的系部名称、受助学生个人银行卡号,发放金额等有关数据。注意:此次发放不包含“4月份排查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需要补发的贫困户学生,待审核通过另行发放。
对本学期内已发生学籍异动(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学、转学、休学、开除、死亡等)的受助学生,发放金额应记为“0”,在“银行卡号”一栏处备注有关学籍异动字样信息,同时复印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对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处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的受助学生,发放金额应记为“0”,在“银行卡号”一栏处备注有关处分等级,同时复印有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2.请组织有关受助学生认真核对经系部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填写数据的附件1信息,含受助学生班级、姓名、银行卡号、发放金额等。如有更改,学生须向所在系部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反映并及时更改,无需签字确认。
3.请严格按照附件1中的受助学生名单组织有关确认工作,不得随意更换学生或受助等级,如有疑问,需及时联系资助科。
4.因第1点情况已发生发放金额变动的,请各系部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在附件2中修改“实发人数”及“实发金额”,并在“备注”栏备注有关信息。
三、报送要求
请于2018年5月14日(周一)前报送至资助科,报送材料为附件1及附件2的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要求加盖系部公章、系部经办人及系部领导审核签字,电子版要求发送至校内学生资助专用邮箱gxyzxszz88@126.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郭丽平,0771-5703353。
附件:1. 2018年春季期高校国家助学金(一等、二等)发放核对表
2. 2018年春季期高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汇总表(系部)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