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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人为乐】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事迹

发布日期:2013-10-25    作者:胡合(栏目编辑)     来源: 中国文明网    点击:

 序言

2007年以来,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每两年评选一届全国道德模范,推出了一批传承中华美德、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模范,产生热烈社会反响。
从今年4月起,组织开展了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经过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媒体公示、投票评选、综合评定等程序,中央文明委决定,授予张丽莉等54名同志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称号,王凤进等265名同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全国道德模范是当代中国的道德标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体现。他们关爱他人、助人为乐的道德情怀,见义勇为、勇于担当的无畏精神,以诚待人、守信践诺的为人品格,敬业奉献、勤勉做事的职业操守,孝老爱亲、血脉相依的至美真情,彰显了人间大爱,展现了人性大美,感动了全社会,温暖了全中国。现将54名全国道德模范的事迹展示如下:
 
 
关爱他人、助人为乐的道德情怀。是你们用自己平凡的举动,帮助那些贫病幼弱者,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是你们,用包容世界的同情心,显示了人生价值的所在,让爱与付出成为社会和谐的主旋律。
 
 
何玥
  何玥,女,壮族,2000年7月生,生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阳朔县金宝乡中心小学六年级学生。
  年仅12岁的何玥因患脑瘤去世,生前她作出无偿捐献器官的决定,使得三名患者的生命得以延续。她的无私与大爱诠释了生命的意义与价值。她被称为“最美女孩”,她的遗愿被称为“最美遗愿”。
  何玥生前是一位品学兼优、心地善良、助人为乐的可爱女孩。她是家人和学校的骄傲,学习成绩在班上总是名列前茅,年年都被评为三好学生。她和同学们关系融洽,常常主动帮助解答作业难题,打扫教室卫生。她生活上很注意节俭,平时都是一毛、两毛地省下、攒着,几年时间竟积攒了一笔数目不小的零花钱;但有一次,她在参加慈善活动时,却毫不犹豫地捐了出去。
  然而,就是这样一位优秀少年,命运却遭受了重大不幸。2012年4月,小何玥被查出患有高度恶性小脑胶质瘤,生命危险。第一次手术后,何玥病情有所缓解。她所在的学校获知后,师生们迅速展开爱心捐款,共募捐了2000元。当她得知父亲收下这笔捐款后,一再坚持要把钱捐献出去,她对父亲说:“还有人比我更需要这笔钱,应该用来帮助更困难的人。”9月初,何玥的病情突然加重,医生发现她小脑里的肿瘤已扩散到其它脑组织,生命垂危,最多能活三个月。11月初,当听说有个18岁的藏族小伙子因患有慢性肾衰竭来桂林求医,只有找到合适的肾源做移植手术才能挽救生命。何玥对父亲说:“爸爸,如果我死了,你就把我的肾捐给这个哥哥。”父亲一下楞住了,马上表示不同意。但何玥捐献肾脏的决心已定,反复向父母亲提起这件事,希望尽自己所能给别人生的希望……慢慢的,父母亲勉强接受了。11月16日上午,经紧急抢救无效,何玥被医院诊断为脑死亡。满怀悲痛的父母含泪签署了《无偿自愿捐献器官申请书》,帮助女儿完成最后的心愿。随后,何玥无偿自愿捐献的两个肾被移植到藏族小伙子和桂林一位患者体内,肝脏则被立即送往上海,移植给一名重症肝病患者。小何玥的生命虽然消逝了,但她用自己的大爱使三位素不相识的病患者生命得以延续。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于器官捐献者,红十字会将给予家属一定治疗费和丧葬费救助。医院也提出给予何家一定的经济援助。尽管何玥的医药费花费10多万元,但其父母都婉言拒绝了。因为他们认为只有彻彻底底地做到无偿捐献,才是真正为女儿完成了心愿,才是何玥助人为乐精神的最高体现。
  何玥荣获桂林市优秀少先队员模范、广西壮族自治区青少年道德模范、中央电视台2012年度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等荣誉称号。
 
 
李成环
  李成环,女,汉族, 1987年6月生,中共党员,生前系甘肃省兰州市二十四中学生活指导老师。
  李成环作为一名热心公益事业的志愿者,把帮助他人当成自己最大的快乐,在赴青海玉树地震灾区关爱孤残儿童返回途中,不幸遭遇车祸,献出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
  兰州市二十四中是一所寄宿制学校。作为生活指导老师,她和其他几名同事一同照顾着全校600多名学生的生活起居。尽管岗位平凡,尽管自己家里并不富裕,但李成环总是尽力给予学生更多的关爱。一次下了几天阴雨,学生宿舍被褥受潮,李成环一个人将几个宿舍的被褥拿出去晾晒,自己累得满头大汗。学校地处农村,女生宿舍楼上下用水不方便,楼内厕所不能正常使用,学生夜间上厕所要到100米以外的旱厕,很多女生胆小不敢去。李成环知道后,不管下雨刮风,都拿着手电筒一路护送。她用自己的热心、细心和善良赢得了学生们的尊敬和爱戴。
  李成环和丈夫龚大锬都非常热心公益,夫妻俩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无论在恋爱期间还是婚后,只要是关于孩子们的公益事业,他们都积极参与。得知青海玉树震区结古镇八一孤儿学校缺少过冬棉鞋和学习用品,李成环和丈夫多方募集善款,购置了700余双棉鞋和电脑、书籍等物品,打算在入冬前送到孩子们手中。当时李成环和丈夫还在蜜月之中,且已身怀有孕。由于路途遥远,丈夫曾劝她不要亲自去。但李成环坚持要和丈夫一起看望灾区的孩子,度过一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新婚蜜月。2012年11月22日,她和丈夫与另外3位爱心人士前往玉树结古镇八一孤儿学校,返回途中遭遇大雪发生车祸,李成环因受重伤抢救无效,于2012年12月4日15时许不幸去世。李成环去世后,人们赞誉她为“最美新娘”、“爱心天使”,以多种形式进行悼念追思和慰问。
李成环先后被追授青海省红十字优秀志愿者、甘肃省“五四”青年奖章、兰州市杰出青年志愿者、兰州市优秀青年、兰州市“三八”红旗手、甘肃省优秀青年志愿者、兰州市道德模范、甘肃省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黄久生
黄久生,男,汉族,1965年2月生,中共党员,中建七局一公司项目部经理、河南省潢川县双柳树镇驻郑州农民工党支部书记。  
黄久生是700位鳏寡孤独老人们共同的儿子。那些得到他照顾的老人们,一提起他的名字,都会眼含热泪。他给老人们带来的温暖不仅来自物质,更来自他那颗滚烫的赤子之心!  
黄久生是个从小吃“百家饭”长大的苦孩子。6岁时母亲去世,留下黄久生和4岁的妹妹、2岁的弟弟。父亲走街串巷修锅补盆,十天半月难得回家一次,是乡亲们东家一碗饭、西家一件衣把他们养大的。为了报答乡亲们的养育之恩,13岁的小久生曾在一个深夜,用他稚嫩的肩膀、往返13趟把邻居李奶奶家的水缸挑满水。18岁出门打工,从建筑工地小工干起,靠踏实肯干逐渐致富的黄久生,内心时刻激荡着报恩的情怀。  
1996年起,每逢年节,家乡的孤寡老人和五保、特困、伤残老人都会收到黄久生送来的衣被、米面、肉油还有现金,17年从未间断过,黄久生为此累计出资230多万元。2008年,黄久生投资45万元在家乡双柳树镇建设了一所敬老院。入院的孤寡老人,除国家发给的补贴外,其他费用全部由他个人承担,包括养老送终。多年受黄久生资助的李鸿金老人临终前拉着他的手泣不成声:“活着你养我,病了你花那么多钱为我治病,我死前能见你一面,也就安心了!”  
黄久生不遗余力地支持家乡建设,先后为援建家乡小学、修路、购置医疗设备等捐款310多万元。在2008年5·12汶川抗震救灾中,他个人先后捐款12万元。黄久生算不上大富翁,但面对遭遇困境的人,他总是慷慨解囊。他为小白血病患者捐款2.7万元、为身患血癌、打工救母的少年捐款2.3万元。一位素不相识的女青年打电话给黄久生,说家里三口人患了癌症,黄久生当晚就筹集3万余元现金送了过去。这样的事他默默做了很多。  
在郑州打工多年的黄久生,看到老家来郑打工的人虽多,但比较分散,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等权益被侵害的事时有发生。在黄久生的建议下,“中共双柳树镇驻郑州农民工党支部”成立,他被任命为党支部书记,散居在郑州市的56名农民工党员有了“娘家”。农民工党支部积极为农民工解决难题,仅讨薪一项,就为农民工讨回两千多万元。通过这个支部找到工作走上致富路的农民工达一万多人,每年还为家乡带回1.5亿元的劳务收入。  
黄久生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入选“中国好人榜”。
 
 
罗玮
罗玮,女,汉族,1986年10月生,中共党员,四川永隆实业有限公司职工。
她是我国器官移植史上无偿为陌生人捐肝的第一人。利用康复期间社会各界的捐款在广元市建起第一家老幼托管中心。汶川地震发生后,她志愿来到灾区全力救助受灾群众,用感人的义举书写美丽青春。
2005年的一天,正在成都打工的罗玮,从媒体上得知四川省蒲江县妇女廖红霞患肝坏死急需换肝,便赶到医院表示愿意捐献自己的部分肝脏来挽救病人。但捐肝存在很大的风险,如果手术失败或者留下后遗症,都将威胁罗玮的健康和生命。而此时国内尚无一例无偿捐肝者,她甚至写下了遗书:“如果我失败了,我想捐掉我所有健康的器官……”罗玮的决定起初遭到家人和朋友的坚决反对,父母和哥哥专门赶到成都硬把她带回了广元。面对家人和朋友的强烈反对,罗玮耐心说服他们,最终取得大家的支持,成功地为廖红霞捐出一叶肝脏。在医务人员的精心护理下,她和廖红霞均恢复良好。
罗玮无偿捐肝的义举,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在她康复期间,各界人士为她捐款10多万元。除治病和营养开销外还剩3万余元,她又通过募捐,在广元市郊区建起了第一家老幼托管中心,解决外出务工人员的老人、小孩的生活起居和学习辅导等困难。2007年以来,她又动员家人拿出自家的房屋补偿款8万余元,在广元市龙山镇大牟村、双河乡场分别建起了“罗玮留守学生之家”。她还向社会发出倡议,争取3年内让全市所有农村留守的老人和孩子有一个温馨安乐的家园。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罗玮一方面安顿好托管中心老人们的临时住所和生活,另一方面主动到广元市072医院当志愿者,奔赴青川重灾区救助群众,并陆续接收青川受灾老人和儿童300余人到托管中心临时安置。2008年5月,在抗震救灾中她光荣入党。2009-2012年,她帮助剑阁县的乡亲们引资数百万,利用闲置土地,带动村民们种植核桃3000亩,大幅带动当地经济发展。
罗玮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创优争先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12年当选党的十八大代表。
 
 
龚全珍
龚全珍,女,汉族,1923年12月生,中共党员,江西省莲花县甘家小学原校长。  
作为开国将军的家属,龚全珍毅然放弃优越的都市生活,陪伴丈夫来到偏僻陌生的山村,几十年如一日,积极扶贫济困,支持乡村建设,把对家乡、对人民、对祖国的挚爱写在青山绿水间,刻在老百姓的心上。  
龚全珍是已故老红军、开国将军、原新疆军区后勤部部长甘祖昌的夫人。1957年下半年,甘祖昌主动请辞解甲归田,返回家乡莲花县坊楼镇沿背村做起了农民。甘将军逝世后,龚全珍用实际行动延续将军的梦想。几十年如一日,她兢兢业业地履行职责,呕心沥血教书育人。生活并不富裕的她,经常捐款捐物帮助贫困学生。2003年,她应邀到凫村中学作爱国主义传统教育讲座,发现该校图书室书籍匮乏,立即购买了1000多册书籍送到该校。不久后,她又捐出2400元资助县关工委购买《激励永远》教育光盘捐赠给学校。这些年来,龚全珍与不少贫困学生结成帮扶对子。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来,她捐助的学生达百人之多,捐款金额10余万元。汶川、玉树地震发生后,她在女儿的搀扶下,分别将2600元和1000元特殊党费亲手交到县委组织部。 
龚全珍经常说:“我没有特殊身份,但有一份特殊责任,就是要把甘老的精神传承下去。”为了这份特殊责任,离休后,她仍然关心着下一代的成长,走进学校、机关、部队、工厂,义务对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没有人记得老人家去了多少地方、做了多少报告,但大家都记得,她从不要一分钱报酬,还经常自带馒头或面包,就着白开水当午饭。 
2011年,琴亭镇组建“龚全珍工作室”,聘请龚全珍做名誉辅导员,搭建起一个对党员干部和社区居民进行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的平台,吸引了很多年轻人加入。她每周都会来到工作室,与群众沟通交流,帮助群众解决思想和生活上的问题。为了不给子女添麻烦,甘将军离世后,她曾在县幸福院度过了5年。期间她从不把自己看作被照顾对象,而是当成院里的工作人员,帮忙打扫卫生、照顾他人,并拿出生活费给大家买营养品。  
龚全珍荣获江西省优秀共产党员、江西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等荣誉称号,入选“中国好人榜”。
  
 
解黎明
解黎明,女,汉族,1925年7月生,中共党员,国家电网山西临汾供电公司离休干部。
解黎明作为一位有着50多年党龄的耄耋老人,15年间,将自己近一半退休金拿出来资助贫困学生和困难家庭,共捐资13.75万元,资助贫困学生150名,贫困家庭33户。她已将助人为乐、奉献社会作为了一种生活习惯。
1985年,离休以后的解老,本该享受平静的离休生活,可和老伴儿总想再为党的事业做点贡献。2000年7月1日,解黎明和老伴向临汾市尧都区区委和临汾供电公司党委写了一封信,以书面形式郑重承诺:在每年7月1日党的生日这天,每人拿出1000元,捐助贫困学生,直至两位老人离开人世。2002年6月,与她相濡以沫58年的老伴儿因病去世。7月1日 那天,她压抑着丧夫的悲痛,仍按时把2000元送到临汾供电公司机关党总支部书记手中。
老伴去世之后,解老的捐助更加频繁。她把自己家中的衣物和一台电视、一台热水器捐给了贫困山区,到临汾市妇联认领了5名失学女童,帮助她们完成9年义务教育。2006年,解老决定每年拿出1万元资助山西省内贫困县的大学生。2011年,解老再次承诺:每年再拿出1万元,资助十户贫困家庭。今年3月,88岁的解老参加完山西省十大感动人物颁奖典礼,在返回的途中,路过家乡平遥县香乐乡大羌村,带头捐资 1 万元,用于家乡水源建设,美化家乡生态环境。
38载青春献岗位,27年夕阳红似火。原本可以安享平静的离休生活,她却开始了为民服务的新征程; 原本应该与儿孙共享天伦之乐 , 她的心里却始终放不下失学儿童 ; 原本能够使自己的物质生活更富足 , 她却为贫困家庭倾注了满腔热情。解黎明的事迹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影响。
解黎明荣获全国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全国老干部先进个人、感动山西十大人物等荣誉称号。
  
 
孙茂芳
孙茂芳 ,男,汉族,1942年10月生,中共党员,北京军区总医院原副政委。
孙茂芳四十年如一日,学雷锋,做好事,无微不至赡养照顾了18位孤残老人,用自己的行动传递了一位退休军人的情怀操守,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精神境界。
1970年,孙茂芳到北京军区总医院工作后,发现医院所在的南门仓社区有许多困难老人和残疾人,便带领医生护士成立了30户家庭病房,开展上门包户服务活动,从此开始了助人为乐、敬老爱老历程。他先后赡养照顾18位孤残老人,为其中8位老人养老送终。他服务时间最长的是王炎老太太,连续照顾17年,直到老人90岁时为她送终。老人脾气古怪,对人有戒心,少有好话和笑脸,但孙茂芳始终像儿子对待母亲一样耐心。当老人卧床不起时,他陪床3年半,为她洗脚、端屎端尿。老人终于感动,临终前立下遗嘱,要把价值上千万的四合院和十几万存款赠送给孙茂芳,被他婉言拒绝。他对老人说:“我有责任照顾您一辈子,无权利要您一根草。”一位名叫高志云的孤老,儿去世后孤苦无依,孙茂芳得知后,承诺做老人的儿子,每天陪老人看2个小时电视,节假日用轮椅推老人外出观光。老人牙口不好,孙茂芳让老伴每天做些软饭软菜送到老人家中,连续送了11年。老人去世后,孙茂芳每年清明节都带着孩子去给老人扫墓,至今已经20年。
在医院工作,孙茂芳还接触到很多病困家庭,促使他开始扶贫帮困公益行动。1998年起,孙茂芳每月从工资收入中拿出500元建立了家庭助困金,后来增至1000元。河北农民卫福安,女儿6岁患上糖尿病,卖掉房子来京看病,孙茂芳让他们夫妻住在自己家里,省下住宿费为孩子看病,并带头捐款,一周内募集了3万多元,使孩子得到救治。孙茂芳在家里设立了一张“救急床”,帮助200多名来京看病的外地人解决了燃眉之急。此外,他还热心帮助11位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和32名特困学生。至今,孙茂芳用于各种助困的资金已经39万多元。
孙茂芳时时刻刻以雷锋精神照亮着社会,以个人名义先后组织成立了百余个学雷锋小分队,常年坚持学雷锋活动,开通“京城雷锋孙茂芳”微博,组织“十联学雷锋爱心团队”开展助民帮困活动。2012年至今他到全国12省25市开展雷锋精神万里行活动,行程8万公里,做学雷锋报告280场,听众38万多人。
孙茂芳荣立个人一等功,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全国优秀志愿者、全军学雷锋标兵、首都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高淑珍
高淑珍,女,汉族,1957年7月生,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司各庄镇洼里村村民。  
14年来,高淑珍用单薄而坚强的肩膀挑起一座“炕头小课堂”,用舐犊情怀支撑起几十个残疾孩子的就学梦想,她用平凡的服务诠释了不凡的志愿精神。  
高淑珍儿子王立国4岁时,患上了类风湿病,肢体关节变形,走路十分困难,虽经多方求医诊治却没有好转,结果落下了残疾。随着小立国年纪的增长,上学读书的渴望也越来越强烈,但受身体条件限制,他不能像正常孩子一样进入学校。高淑珍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转念一想,附近村庄也有一些因为残疾而不能入学的孩子,他们一定也渴望上学,如果能把他们聚到一起读书学习,那该多好!  
1999年,“炕头小课堂”开课了。4张小课桌,1块小黑板,5个残疾孩子,课本是借来的旧书,“老师”就是她的闺女王国光——为了这个唯一的老师,高淑珍硬是将自己刚刚初中毕业的女儿留在小院里,每每念及此事,她总感到愧对女儿。  
随着送到家里读书的孩子越来越多,高淑珍索性让孩子们住到家中,免费吃住,免费学习。炕头小课堂最多时达到39个孩子,都管高淑珍叫“妈”。这些曾经因为残疾而受过别人歧视和嘲笑的孩子,把高淑珍的家当成了自己的家。高淑珍也把这帮残疾孩子当亲生的,愿意为他们做一切事。  
为了能够更好地照顾这些孩子,高淑珍睡觉的时候几乎没脱过衣服。睡觉前,要给孩子们一个一个接尿;再搂着最小的孩子,哄着睡觉;大约每两小时就要起来一次,叫醒爱尿炕的孩子起来解手。为这了这帮孩子,她每天早早起来,给孩子们做好饭,然后就带着两个馒头去赶集卖货。没有集的日子就走街串巷叫卖。  
高淑珍就这样坚持了整整14年。在她的感召下,一批志愿者先后走进高淑珍的家中,当起了爱心志愿者,全身心投入到关爱残疾孩子的志愿服务活动中,演绎了一曲志愿接力、奉献爱心的动人篇章。  
高淑珍荣获感动中国2012年度人物、河北省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热汗古丽•依米尔
热汗古丽·依米尔 ,女,维吾尔族,1989年2月生,新疆职业大学中国语言学院汉语翻译专业学生。  
凭借自己的辛勤努力改变命运,先后组织600多名少数民族妇女外出务工,热汗古丽·依米尔用实际行动激励无数家乡姐妹靠劳动、靠知识实现人生梦想。  
热汗古丽·依米尔家境贫困,一家九口人挤在破旧的土坯房里,每年青黄不接时,就到处找野菜或是摘酸杏子煮面条吃。2005年7月,她初中毕业后,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选择外出务工,当过清洁工,也在药店里打过工。2007年5,热汗古丽·依米尔和同伴一起前往浙江省慈溪市宁波双源纺织发展有限公司务工,为了打破在新“家”中的语言交流障碍,她一边学技术,一边学汉语。3个月后,热汗古丽·依米尔凭借娴熟的纺纱技术成为操作长,半年后她又成为车间主任助理,一年后,她因为出色的双语表达能力被厂家聘为新疆籍员工带队负责人。务工4年,热汗古丽·依米尔先后给家里寄了9.7万余元,盖起大大小小15间房子,添置了手机、数码相机,家里还在村里开起了小超市,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2009年10月,热汗古丽·依米尔外出两年后第一次回家,感到家乡的变化虽然很大,但是家乡人的生活过得并不富裕,于是她决定带领家乡青年共同致富。在乡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热汗古丽·依米尔先后组织家乡600多名少数民族妇女到内地务工。热汗古丽·依米尔还用州、县两级党委、政府奖励的5000元钱买了20盏路灯,装在村里一公里长的路上,改变了阿玛西村村民长期以来摸黑走路的历史。  
2012年,热汗古丽·依米尔考取了新疆职业大学汉语翻译专业,并当选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期间,作为新疆代表团唯一的农民工代表,她积极为保障农民工兄弟姐妹的切身利益献言献策。她决心毕业后,在家乡开办一家榨油厂和肥皂厂,再建一座图书馆,让更多的家乡姐妹靠劳动、靠知识改变命运。  
热汗古丽·依米尔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当选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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