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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27    作者:卢文忠     来源:     点击:

桂幼师校办〔
201316
 
关于调整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期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中秋节假期为91921日,922日补920日的课;国庆节假期为1017日。因92122日学校须承接广西招生考试院下达的201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考试任务,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假期及课程安排调整通知如下:
一、假期调整
(一)中秋节期间,91920日放假,921日教职工不放假。92122日学生停课,部分教职工承担201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考试监考任务,具体安排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通知。92122日没有监考任务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二)国庆节期间,929日至107日放假,其中930日补921日假期。
二、课程调整
(一)中秋节期间922日停课。2013级新生922日按原计划领教材。
(二)国庆节期间,104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928日(星期日);107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1012日(星期六)。
三、校车调整
(一)中秋节期间校车调整。
1. 918中午1:00增设一趟校车(平果至南宁)。
2. 922下午3:00调整至晚上7:00(南宁至平果)。
(二)国庆节期间校车调整。
1. 928按周五发车时间发车(平果至南宁)。
2. 107晚上7:00发车(南宁至平果)。
3. 1012校车按照周五发车。
其他按原校车发车时间。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
                        2013913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     2013913日印发
 

上一条:关于做好学校2012-2013年度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1年暑假学生安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