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幼师校办〔2013〕16号
关于调整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期的通知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今年中秋节假期为9月19—21日,9月22日补9月20日的课;国庆节假期为10月1—7日。因9月21—22日学校须承接广西招生考试院下达的201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考试任务,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假期及课程安排调整通知如下:
一、假期调整
(一)中秋节期间,9月19—20日放假,9月21日教职工不放假。9月21、22日学生停课,部分教职工承担2013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考试监考任务,具体安排由教务与科研管理处通知。9月21、22日没有监考任务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工作需要自行安排。
(二)国庆节期间,9月29日至10月7日放假,其中9月30日补9月21日假期。
二、课程调整
(一)中秋节期间9月22日停课。2013级新生9月22日按原计划领教材。
(二)国庆节期间,10月4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9月28日(星期日);10月7日(星期一)的课程调至10月12日(星期六)。
三、校车调整
(一)中秋节期间校车调整。
1. 9月18日中午1:00增设一趟校车(平果至南宁)。
2. 9月22日下午3:00调整至晚上7:00(南宁至平果)。
(二)国庆节期间校车调整。
1. 9月28日按周五发车时间发车(平果至南宁)。
2. 10月7日晚上7:00发车(南宁至平果)。
3. 10月12日校车按照周五发车。
其他按原校车发车时间。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
2013年9月13日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 2013年9月13日印发